『如果婚姻經過專業評定,已經到完全無法挽回時,你的選擇只有一條路-外遇證據 。』用以維護合法夫妻的最終防線,及保證自己和孩子的最大權益。
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中規定:『有配偶而與人通奸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』大家應用法律來保護自己。外遇證據過程準備周全,外遇證據過程的合法性相當重要,且法律所謂的通 姦罪,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犯刑。
因為『外遇調查』很困難,是因為不太可能有第二次機會。所以整個時間、程序的掌握,非常重要。請參考以下的外遇證據流程:
一、蒐集證據:
在懷疑另外一半有外遇時,最好不要打草驚蛇,而讓對方察覺。而蒐集證據主要目的是確定伴侶是否背叛你,並確定第三者的身份,並查明外遇雙方是否確有性行為的發生。
二、確定做愛周期與地點:
外遇證據不容有任何失誤,切記掌握外遇男女在民宅、賓館、車床族等不同做愛的地點習性,才能有效布局進行外遇證據。
三、外遇證據當天的準備工作:
突擊通姦地點時,首先要到當地管轄派出所報案,在現場破門而入的過程都必須有員警陪同,進入現場後要蒐集現場的衛生紙、精液、毛髮、男女內衣褲...等,而且所有過程都需要錄音、紀錄存證,凸顯程序的合法正當性。
四、司法程序:
外遇兩人與合法配偶三方,到警局作筆錄的流程,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,女人感情顧問會指派律師陪同您,幫你解決協調包括:孩子監護權、夫妻雙方是否協議離婚,贍養費如何給?給多少?以及在民法上,對外遇男女要求精神上或名義上的賠償等問題,以確保合法配偶的權益。
外遇蒐集證據需要長時間的蒐集及精準的查證,合法的外遇蒐集證據可以幫助您,處理麻煩的外遇問題,外遇調查的好處是:在要求離婚、贍養費、孩子監護權時,能獲得較優勢的助益,可是如果盲目的胡亂蒐集證據,往往打草驚蛇,很難如願的外遇調查,用外遇證據的鐵證,來要求金錢賠償,或者用此來斬斷對方的婚外情,更甚者要離婚的話,在法律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及自己的精神賠償等,何嘗不是一種彌補?
現場外遇證據是什麼?
簡單又扼要的說:就是發生外遇,在通姦時被現場逮到!
外遇證據是對想離婚者的最佳途徑,可以徹底和另一半斷絕關係,並且對於監護人及贍養費求償方面有極大的勝算。相反的這也是斷絕第三者跟配偶糾纏不清的最好方法,不要以為捉姦會撕破臉讓夫妻的感情更糟,這完全視當事人的情形來斟酌可否用此方式辦理。
台灣地區的汽車旅館,近來如雨後春筍蹦出,因為,外遇在台灣已經形成了穩定的潮流。
我們不能漠視外遇對一個國家社會體系的影響,外遇伴隨而來的社會代價是龐大與嚴肅的,而對於外遇男女的當頭棒喝、致命懲戒便是抓猴。
為何要外遇現場外遇證據 ?
- 現場外遇證據可以給予發生外遇的男女法律上的刑法懲戒。
- 現場外遇證據可以給予受傷害的配偶些許金錢補償。
- 現場外遇證據可以給予關心小孩的配偶有利奪得監護權。
- 現場外遇證據甚至有可能挽回一段即將破碎的婚姻、崩裂的家庭。
為什麼要做外遇蒐集證據 ?
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,通常有情、理、法三方面之用。
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,希望配偶回頭、不想離婚者,有些人會使用蒐集的證據,來要求外遇的配偶,簽下悔過切結書,擔保不再犯。切結書中通常附帶再犯情況的「懲罰 ,例如:提告或者要求金錢賠償。
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,要放棄婚姻,通常會以外遇證據來提告、訴訟,藉此要求金錢賠償、贍養費或子女的監護權。
「外遇蒐集證據」,不僅是確定配偶是否發生外遇的方法,外遇蒐集證據更是外遇證據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驟。
業界都如何進行外遇蒐集證據 ?
1. 先查證出有關於對方的背景資料及生活規律習慣。
2. 規劃出對方的可疑時間點以及地點 。
3. 針對交通工具及環境,派遣查證員實施外遇蒐集證據。
4. 將對方去哪?見誰? 做什麼? 予以查證並蒐集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