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查案例

元配侵入住宅外遇證據小三怒告 檢方不起訴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 劉謙慧 2011年7月25日 15:39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7/25/91-2730218.htm

一名李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,在調查業者的陪同下,到丈夫與小三在台北市承租的住宅捉姦,業界人員進屋後將衛生紙、濕床單收起當證據,還掀開棉被紀錄,李婦怒告2人妨礙家庭,沒想到小三竟反控李婦無故侵入住宅與強制罪。台北地檢署認為,李婦因丈夫外遇進到屋內並非無故,且蒐集證據時並無暴力脅迫,25日處分不起訴。

46歲的李姓婦人因懷疑丈夫外遇,便在其車上裝設收音器及衛星定位追蹤器,調查丈夫的一舉一動;去年9月,發現丈夫與小三竟在台北市某處共築愛巢,李婦在業界人員陪同下到場捉姦;李婦及業界人員在門外佯稱,「你們房間的水漏到我們房間」,等丈夫開門查看,他們順勢進入,調查人員進屋後將衛生紙、濕床單收起當證據,還掀開棉被紀錄,控告2人妨礙家庭。

該名男子懷疑李婦收音掌握其行蹤,將車子開到保養場檢查,竟在方向盤下方發現追蹤器與收音裝置,反控妻子妨害自由強制罪、妨害秘密,及無故侵入住宅;夫妻2人後來庭外和解,均撤回告訴,但小三認為,李婦強行進屋拍攝並強拿床單等物,堅持提告李婦無故侵入住宅與強制罪。

李婦向檢方供稱,當時有先敲門,等丈夫開門後才進入屋內,她看見已經濕掉的床單及衛生紙,要求業界人員收起當證物,丈夫說那些物品是房東的,她回應會賠給房東,並掀開棉被紀錄存證,丈夫也沒阻止。檢方認為李婦的行為不構成犯罪,25日處分不起訴。